授予首席合伙人方建华“持党建工作(党外)合伙人” 荣誉称号

2017年6月,中共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授予首席合伙人方建华“持党建工作(党外)合伙人” 荣誉称号。(苏会协党[2017]10号)